柳建保字〔2022〕24號
關于開展柳州市人才公寓(軌道集團項目)
申請受理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優化柳州市人才聚集環境,有效解決市本級各類高層次人才居住問題,營造良好的人才安居環境,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公寓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柳政規〔2020〕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柳州市人才公寓(軌道集團項目)申請受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柳州市人才公寓(軌道集團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位于學院路西面魚峰區政府大樓西側“柳州市人才公寓項目”,可分配房源共計79套。其中:標準間(建筑面積52.59㎡)40套;二室一廳(建筑面積109.68㎡)39套。
二、申請對象
(一)符合柳州市人才分類標準的D類及以上人才;
(二)新引進在柳州市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柳參加社會保險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職稱的碩士研究生;
(三)博士定向選調生;
(四)以“柔性引才”的方式引進到柳州開展服務的高層次顧問專家。
三、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申請對象條件,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城區內無房產(含商品房、網簽備案)和未享受政府購房(租房)補貼及享受住房保障(含單位房);
(二)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且在規定的勞動合同期內。
四、申請所需材料
(一)戶口簿首頁及本人信息頁(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需上傳);
(二)身份證正反兩面(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均需上傳);
(三)柳州市人才分類認定證明材料(D類及以上申請人需上傳);
(四)婚姻證明材料(已婚家庭需提供結婚證,離異單身家庭需提供離婚證或經法院認可生效的法律文書);
(五)審核材料情況說明(用人單位核實情況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
(六)其它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相關材料需對原件進行掃描或拍照上傳。
五、申請方式及時間
本項目人才公寓申請為網上辦理,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18時內可隨時在網上提交申請材料。2022年7月15日18時系統自動關閉,系統關閉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申請,未按時提交申請材料或未能正確提交材料的將視為主動放棄本次申請。
申請人登錄“龍城市民云”手機APP或“柳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http://zjj.liuzhou.gov.cn/)網上注冊—重新登錄—填寫信息—上傳材料(圖片)—提交申請。
(一)“龍城市民云”手機APP申請
下載“龍城市民云”手機APP,完成注冊并登錄。
1.點擊“龍城市民云”主頁面的“保障房服務”,進入“柳州市保障性住房綜合服務平臺”,點擊“業務辦理”模塊的“人才公寓申請”即可以進入申請界面。
2.點擊“龍城市民云”主頁面的“智慧人才服務”,進入“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務平臺”,點擊“人才服務”模塊的“人才公寓申請”即可以進入申請界面。
(二)電腦端申請
申請人登錄“柳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 (http://zjj.liuzhou.gov.cn/)點擊網站中的“柳州市住房保障業務辦理入口”,完成注冊,點擊“人才公寓申請”即可以進入申請界面。
六、審核主體、方式及內容
(一)用人單位現場受理審核
審查申請人基本信息及情況,出具紙質版《審核材料情況說明》供申請人網上申請提交。
(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審核(具體由柳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承辦)
1.開展申請人類別審核(四類申請對象);
2.核查享受政府購房(租房)補貼情況;
(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具體由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承辦)
開展申請家庭成員房產及住房保障情況核查。
七、審核結果公示及公開
在申報截止之日后,相關單位按規定完成所有申請人的相關審核工作。審核結果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審核結果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向社會公開。
八、分配管理
柳州市軌道交通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人才公寓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柳政規〔2020〕3號)及相關要求,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審核結果,進行房源配置。
(一)分配對象
經審核符合本項目人才公寓保障條件,且公示無異議的申請對象。
(二)分配原則
1.四類申請對象按照從(一)至(四)的先后順序進行分配;
2.四類對象內部順序
對象(一):
(1)按人才認定類別A、B、C、D先后順序分配;
(2)若認定類別相同,則按認定時間先后順序分配;
(3)若認定類別相同,認定時間也相同,則按照申請人才公寓時所在單位的入職時間先后順序分配。
對象(二):
(1)按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后具有副高職稱的碩士研究生順序分配;
(2)若學歷、職稱相同,則按申請人才公寓時所在單位的入職時間先后順序分配。
對象(三):
按申請人才公寓時所在單位的入職時間先后順序分配。
對象(四):
按照顧問專家服務項目引進時間先后順序分配。
3.特殊情況處理
若(一)至(四)類申請對象內部排序時,相關情況相同,無法按“四類對象內部順序”確定先后順序時,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相關用人單位共同協商解決。
(三)分配方案
1.運營管理單位根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審核結果所確定的順序名單,結合房源戶型實際情況和申請人的申請意向戶型,在規定時間內依次進行分配,具體時間由運營管理單位電話通知申請人。如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與運營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或主動自愿放棄,則按名單順序依次順延。
2.意向戶型僅作分配參考,最終結果以剩余房源實際情況為準。
3.經審核公示符合條件,因房源總數限制未能分配本項目人才公寓的,其申請資格納入資格庫,資格有效期為1年。
九、運營管理
此項目由柳州市軌道交通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運營管理。承租人應與市軌道交通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租期不超過3年的租賃合同。房屋收取租賃押金(含給予免租金待遇),租金按月支付。按照先繳納押金、租金后入住的原則,承租人如不及時繳納押金及租金,將視同違約按退房處理。標準間押金1000元/間、二室一廳的押金2000元/間。
租金收費標準:柳州市人才公寓(軌道集團項目)租金7.98元/平/月(后可按相關規定進行動態調整),物業費3.5元/平/月,由租賃人支付。符合柳州市人才分類標準的C類及以上人才的申請人,享受政策給予免租金待遇。
人才公寓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人才公寓,不得轉借、轉租、閑置,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裝修。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者附屬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維修或者賠償。
人才公寓承租人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和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自用部位設施設備的修繕維護、更新的費用,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等費用。租賃到期,承租人應結清以上費用后辦理騰退住房相關手續。
合同期滿后應限期騰退住房。如有意向再次申請的,需按申請流程重新審核入住資格。
十、退出管理
人才公寓的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租賃合同,必須及時辦理退出手續。
1.不在本市工作的;
2.在本市購房的;
3.轉租、轉借或改變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
4.破壞或擅自裝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復原狀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閑置人才公寓,或者未按規定繳納租金的。
十一、監督管理
(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每年對人才公寓承租家庭房產信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核查,若發現已購住房和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不符合入住條件的承租人,將及時通知軌道集團辦理退租手續。
(二)對弄虛作假騙租或轉租人才公寓的,解除租賃手續,收回承租住房,并參照當時同類地段租賃住房租金的4倍標準追繳房屋使用期間的租金。
(三)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學歷、住房等情況的方式弄虛作假提出申請,獲得人才公寓使用權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申請單位為非本單位員工申請人才公寓的,在未來3年度內不再受理該單位為其員工提出的申請,并對該單位實施通報批評。
十二、咨詢服務
(一)涉及申請對象類別、享受政府購房(租房)補貼情況方面的問題,可咨詢柳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中心,電話:0772-2865672。
(二)涉及申請人家庭成員房產及住房保障情況核查、可咨詢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電話:0772-8855357。
(三)涉及“人才公寓申請”系統方面的問題,可咨詢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電話:0772-28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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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地址: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政府與旅游集散中心之間